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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刻本,即官府刻印的版本。由于各级官府都刻书,因此,官刻本的名目很多,大致可分为:
一、监本。是历代国子监刻印的版本。国子监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教育管理机构,也是最高学府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三年(932),宰相冯道、李愚奏请雕版刊行“九经”,由国子监校刻,故后世称之为“监本九经”,这是官刻本的开始,也是监本的开始。以后历代国子监也都刻印了许多书籍。这些书籍统称之为监本。明朝在南北两京都设立了国子监,故其所刻之书分别称为“南监本”、“北监本”。
二、藩刻本。明代分封各地藩王刻印的版本。明代277年中,先后分封皇诸子为王,其中50人受封为藩王。有不少藩王重视刻书籍,并多以明洪弄时起皇帝所赐宋元善本为底本刻印,版本质量较高。
三、经厂本。明代司礼监所设汉经厂(印经史子集)、番经厂(印佛经)、道经厂(印道藏)刻印的版本。由于经厂本校勘不精,讹误较多,故版本价值不高。
四、殿本。清武英殿刻印的版本。清康熙十九年(1680)十一月,敕于武英殿高设修书处,开始刊刻书籍,所刊书籍称为殿本,或武英殿本。
五、内府本。明清两代宫廷内部刻印的版本。在校勘、刻印方面均较精细。
六、局本。清代同治光绪年间,各省官书局刻印的版本。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,清政府为加强思想统治,各地纷纷成立官书局,刊刻并销售图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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